历史事件 > 庄廷案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刊刻了朱国桢编写的《明史》,又请人增添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事,其中有被清政府认为诋毁满洲的文句, 为人告发。清政府把已死的庄廷开棺戮尸,作序者、刻印者、校阅者、售书者、藏书者被杀七十二人,充军边疆的有几百人。 庄廷案相关 齐国鲁国晋国卫国燕国宋国楚国蔡国陈国曹国岐阳之盟成康之治昭王南征穆王征犬戎穆王西游穆王伐徐非子居秦厉王专利厉王弭谤国人暴动共和行政宣王中兴郑国秦仲伐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𡣩 每日一成语:现世报 每日一词语:疏属 每日一诗词:建隆御楼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