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待补法 南宋太学等招补新生的一种方式。淳熙四年(1177),太学招生,行混补法,考生太多,遂加以限制,改行待补法。后每遇科举年分,各州按未解发者百人取三人的比率,将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的人,报州备案,待太学补试,出给公据,赴补试一次。以前省试落第的可召保就补;当年省试落第的,凭原发解公据赴补。其后,规定解试终场人百取其六赴补试。 待补法相关 卫伯玉卫怀公卫怀君卫君角卫灵公卫武公卫顷侯卫拉特卫肤敏卫周祚卫定公卫绍王卫经历卫荣光卫南县卫殇公卫昭公卫将军卫宣公卫恭王卫真县卫桓公卫率府卫悼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𧠫 每日一成语:十二月律 每日一词语:丟脫 每日一诗词:采莲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