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等黜陟法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宣武帝时将接受考课的官员分为任事官与散官两类,任事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 以决定升降等第。明帝元年(公元525年)又改任事官为一年一考。 三等黜陟法相关 检察司检察使检察处检察署检校司空检校太师检校太尉检校太傅检校太保检校司徒检校左仆射检校右仆射检校吏部尚书检校兵部尚书检校礼部尚书检校户部尚书检校刑部尚书检校工部尚书检校太子宾客检校国子祭酒检校左散骑常侍检校右散骑常侍检校各部员外郎梦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𢯺 每日一成语:风萍浪迹 每日一词语:番樂 每日一诗词:寄云台观田秀才